原標題:教育部:構建安全事故風險分擔機制 為學校“松綁”
人民網北京5月4日電(孫競)教育部今天上午舉行新聞發布會,解讀剛剛出臺的《關于加強中小學幼兒園安全風險防控體系建設的意見》。 教育部政策法規司副司長王大泉表示,要加強學校安全風險防控,落實各方的職責,同時不能因噎廢食,要為學校松綁。
王大泉指出,近年來學校安全形勢總體穩定,但實踐中存在著一些問題。比如,安全教育與預防應對機制不夠全面和科學,管理體系不夠健全,處置機制不夠系統,各方責任不夠明確。一旦發生安全事故,學校往往承擔了過重的甚至不應承擔的安全責任等。部分學校由于安全壓力過大,已經影響到正常教育教學活動的開展。有的學校甚至取消了體育課中有風險的教學項目,減少了校外活動。《意見》提出,要構建多元化的事故風險分擔機制,有效分擔、化解學校應當承擔的事故賠償責任。
據介紹,《意見》從五個方面就推進學校安全風險預防體系建設進行了規定。一是健全學校安全教育機制,將安全教育與法治教育有機融合;二是完善有關學校安全的國家標準體系和認證制度,盡快制定一批強制性國家標準;三是探索建立學生安全區域制度。在此區域內禁止設立上網服務、娛樂、彩票專營等營業場所等;四是健全學校安全預警和風險評估制度,制定區域性學校安全風險清單;五是探索建立學校安全風險防控專業服務機制,培育專業化社會組織為學校提供安全風險防控服務。
針對近期個別地方發生且受到普遍關注的學生欺凌、暴力問題,《意見》也將構建防控學生欺凌和暴力行為的有效機制納入了學校安全風險防控的整體范疇,要求設立學生求助電話和聯系人,及早發現、及時干預和制止欺凌、暴力行為。對犯罪性質和情節惡劣、手段殘忍、后果嚴重的,必須堅決依法懲處。網絡管理部門發現通過網絡傳播的欺凌或者校園暴力事件,要及時予以管控并通報相關部門。
新聞鏈接:http://edu.people.com.cn/n1/2017/0504/c367001-29254740.html